常州市人大常委会4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
《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为目标,全面系统构建了促进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
2023年,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正式迈入“万亿之城”方阵;同时,常州正积极打造“新能源之都”城市名片,设定了两步走的新目标。
常州市工信局副局长许程伟表示,常州力争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领域产业规模超万亿元、资本市场新能源常州板块市值超万亿元;到2035年,产业规模要在2025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实现“发储送用网”环节深层次、高浓度融合发展,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年提高,公共领域率先实现全覆盖,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建设新能源产品应用先行区
据了解,2023年9月,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规案。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修改完善后表决通过。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产业体系构建方面,《条例》明确,常州市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重点打造太阳能、氢能、风能、动力电池、新型储能、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新能源未来产业布局;培育互联共生、集约高效的产业链生态,形成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上下游产业配套衔接的产业格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新能源产业链建设的要素支持上,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在发布会上介绍称,《条例》明确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要求建设新能源产业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新能源产业和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政策举措,指导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为新能源产业链上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围绕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从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链招商、上下游协作、企业梯队培育、绿色制造、绿电使用、产业数字化、回收利用、标准体系、质量品牌、检验认证、交通物流、开放合作等进行规定,推进产业集群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推动新能源产品应用方面,《条例》明确,通过先行区建设强化应用示范,明确在“两湖”创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新能源产品应用先行区,要求市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新能源产品示范应用清单,指导新能源产品的应用。推进光伏应用,对光伏在工业领域、建筑一体化、乡村全面振兴的推广应用作出具体规定。
“支持氢能利用,支持和鼓励氢能的开发应用。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推进氢能供给体系建设,推动氢能在交通运输、储能、工业等领域多元化应用。”许玲表示,“全面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编制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对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共享、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数据互联互通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对于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创新生态。《条例》对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企业创新、首台套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育招引等作出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政校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紧缺人才培养。
新能源之都建设再出发
近年来,常州能源之都品牌愈发响亮。数据显示,2023年常州光伏产业规模接近全国十分之一,动力电池产业链完整度达97%、全国第一;产业集聚度全国第四,投资热度全国第一——常州已成为全国新能源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当前,国内各城市间的新能源产业竞争愈加激烈,在下阶段的发展过程中,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实现产业发展下半程的领跑,就必须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制度供给,从体制机制上巩固先发优势和成果,破除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杨继洪表示,《条例》的制定出台,能够进一步发挥正确的导向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主动调整,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2024年常州两会期间,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盛蕾表示, 要在新能源之都建设上再出发,谱写产业集群发展新篇章,2024年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突破8800亿元,全力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引育关键零部件企业,力争整车产量突破100万辆,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35%以上。
2月18日,常州市召开“万亿之城再出发”动员大会。大会指出,坚定不移推进新能源之都、“两湖”创新区等发展重点;聚焦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大任务,不断强链延链补链,完善“发储送用网”新能源产业生态闭环,持续推进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以高质量产业项目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此背景下,以立法形式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换为法言法语,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新能源之都建设保驾护航、为‘万亿之城再出发’提供保障,可以说是恰逢其时。”杨继洪表示,《条例》能够进一步推动凝聚思想共识、汇聚政企同心携手共进的巨大合力,让常州市新能源之都品牌愈发响亮,推动“万亿之城再出发”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进一步提升“见车率”“见桩率”“见板率”
许程伟表示,常州市委、市政府将“锻造新质生产力,催生发展新动能”作为2024年工作主题,从工信的角度而言,就是要以新能源之都建设为引领,瞄准新型工业化方向,加快构建10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条重点产业链的“1028”产业体系,以“新”促“新”、“新新”向荣,持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据他介绍,常州市工信局将落实条例要求,从新能源产业体系构建、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产业体系构建方面,常州市工信局重点落实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编制规划。配合市发改委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重点工程和推进机制等。
二是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产业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新能源产业和企业发展情况,研究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是梯队培育。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企业雁阵梯度培育机制,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品牌培育。配合市场监管局实施新能源产业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支持和促进品牌培育、发展和壮大。
五是回收利用。配合商务局编制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
在科技创新方面,许程伟表示,将落实2个方面工作:
一是技术攻关。会同市科技局定期发布新能源产业基础领域技术攻关指南。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二是人才培养。配合市人社局、教育局建立与本市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需求预测,编制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在推广应用方面。常州市将聚焦示范引领,进一步提升“见车率”“见桩率”“见板率”,在应用中催生更多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城双向赋能,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和商业化应用,深化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争取国家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工信局将落实3个方面工作:一是编制产品清单。工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新能源产品示范应用清单,指导有关方面加强新能源在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应用。二是建设服务平台。工信局将指导新能源集团建立全市统一的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平台,实现数据服务、运行分析、安全管理等功能。三是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发改委编制含农村地区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氢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搭建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使用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许程伟说。